2020年5月21日的一张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处理意见:1、目前,林州市盐业体制改革按照河南省、安阳市有关要求,制定了《林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林政(2018)2号),并成立林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组,正在有序推进,不存在不合规情况。 2、2020年4月9日,林州市人民政府下发《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方案》,并成立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盐业执法大队组成,办公室设在工信局,负责实施选聘工作中具体工作,此次盐业改革选聘工作由政府主导组织。 如对此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向林州道入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书面提出复查申请。 签章 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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