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公告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选聘15人为食盐监管工作人员。 二、选聘范围、对象 原林州市盐业局(盐业公司)在册职工(不含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增人卡人员)。 三、选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4月13日至21日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4月22日至2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原林州市盐业公司(林州市太行路与商业街交叉口)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A4纸),原市盐业局(盐业公司)出具的职工证明,近期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实填写《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考试报名表》(附件1)中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名表》填写完整后,需打印3份(A4纸)。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市工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按有关规定在原市盐业局(盐业公司)办公场所集中公示,公示结束后集中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和考核 1、笔试(70分) 笔试内容:《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卷面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卷面分×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红旗渠网上公布。 参加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具 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2、考核(工龄分值30分) 工龄分以本人档案为准,按参加工作年限计算,截止2020年3月31日。每满一年计0.75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0.75分计算;不满6个月的计0.375分,工龄计算累计30分封顶。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分,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名额和考试考核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若出现并列情况,依次按军人、笔试成绩优先确定;如再相同的,以参加工作时间早的确定),并在红旗渠网上公布。 (五)考察 由市工信局派人组成考察组,按照本方案选聘条件所列相关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逐人提出是否符合聘任条件的报告。 (六)聘用 根据选聘名额、考试考核总成绩、资格审查和考察情况,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林州市红旗渠网上和林州市原市盐业局(盐业公司)办公场所集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等部门办理相关人事工资手续。 五、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选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负责对选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选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政策和规定程序进行,对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严格把关。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聘资格。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理。本次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 特别提示: 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内): 原林州市盐业管理局 0372-6811583 林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2-6166529 附件: 1、2020年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考试报名表 林州市食盐监管工作人员选聘领导小组 2020年4月13日 红旗渠网原链接:http://www.linzhou.gov.cn/sitegroup/root/html/8a8a8a8150d5b77c01511d76e6725f7c/6b7650d30c5146f0be7034e72ba4c1f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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